雖然黃海波嫖娼被抓已過去20多天,但事件依然在持續發酵。先是事件女主角劉馨予的照片被曝光,她的真實性別也遭媒體熱炒。近日又有消息踢爆,早前警方通報的“接到群眾舉報”,這個“群眾”並非他人,而是黃海波的私人司機。(6月10日《新快報》)
  舉報黃海波的“群眾”是誰,這個問題讓不少“好事者”都感到好奇。確實,從此次舉報的時間和時機來看,堪稱“穩、準、狠”的典範,很難讓人相信舉報者只是一個普通的“路過群眾”。於是乎,“遭人設計”、“碰了不該碰的人”一類的猜測不脛而走。“私人司機舉報”的說法,可信度有多高恐怕很難說,頂多是給這起懸案又增加了一點佐料和茶餘飯後的談資而已。
  舉報黃海波的“群眾”是誰,這個問題真的很重要嗎?其實,按照現行法律,賣淫嫖娼屬於違法行為,誰發現了都有權舉報,無須追問舉報動機。黃海波的落網,主要還在於自己生活不檢點。蒼蠅不叮無縫的蛋,試想一下,如果黃海波潔身自好,即使有人試圖挑刺,不也無從下手了嗎?
  不過,很多人好奇舉報黃海波的“群眾”是誰,倒也並非完全出於獵奇心理或“長舌婦”心態。一方面,舉報者火候拿捏之準,難免令人充滿遐想;另外,毋庸諱言的是,現如今賣淫嫖娼現象並非個別,在有的地方還泛濫成災,每天都會發生很多起。為何黃海波這麼倒霉,跟某大V一樣被抓了個現行?當然,這也可能是因為黃海波流年不利、走了霉運。命苦不要怪政府、點背不能怨社會,還是那句話,誰讓你做錯事了呢。
  我估計公眾的好奇心很難得到滿足,警方不可能透露舉報人的真實身份,否則就涉嫌違規甚至違法了。但無論如何,還是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對社會輿論多些關註,最好能做兩件事:一是徹查黃海波事件背後有沒有蹊蹺,是否還涉及到一些比較微妙的人和事,特別是有沒有“案中案”;二是盡職盡責按照現行法律嚴打賣淫嫖娼,如果從事賣淫嫖娼者都被抓了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就沒人會再為黃海波被抓而大驚小怪了。
  文/喬志峰  (原標題:該不該追問“舉報黃海波的‘群眾’是誰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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