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童學習音樂實際上所具備的條件
媽媽或是幼稚園的老師、保姆等人,一定曾察覺到一件事:嬰幼兒的生理、心理發展,幾乎每天、每星期都會有變化。例如:三歲和三歲半的幼兒,雖然只差半歲,在許多的能力、表現力上,就有相當大的差距。因此三歲的幼兒和三十歲的成人其間的差別,更需要我們多方了解,才不致造成親子間的緊張關係。綜合許多的教學經驗,我們觀察兒童的發展可以發現,國小一年(包括一年級的學生在內)之前的幼兒,如果被安排學習樂器,他們各方面的條件如下:心理上:1.再一種樂器前,只能集中精神幾分鐘。2.眼中、耳中只有『我』的世界。3.不太能接受挫折。4.不太願意被糾正、指責。5.不太能分辨對錯。生理上:1.只具備有大肌肉的活動力 ( 上肢以肩部、肘部、腕部較靈活 )。2.小肌肉 ( 手指的運作 ) 無法靈活、獨立活動。3.只能短暫的集中精神。4.視覺上無法辨認過於複雜的線條 ( 空間觀念薄弱 )。5.對於抽象的拍子尚無計算能力 ( 時間觀念薄弱 )。6.對於具象的調號、拍號及複雜的音符,尚無清楚的辨識的能力 ( 判斷、推理能力薄弱 )7.第幾線、第幾間的關係尚無法掌握 ( 思考、數字觀念薄弱 )特長:1.無限的創造能力 ── 但需要得到適當的啟發。2.無限的潛能 ── 等待開啟、激發。3.即興力 ── 但需要加以適當的規範。4.模仿力 ── 但需要有好的模仿對象。 ( 技巧性的模仿,則須是條件而論是否具備 )針對這些特性,如果您希望順著孩子生理、心理的發展而選擇學習項目,大概心裡已經有所準備,『有所為、有所不為』,『知己知彼、百戰百勝』。多了解孩子,在適當的時間作適當的學習,才能事半功倍。
出自音樂百寶箱──給父母的尋寶圖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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